網購遇到消費欺詐辦法有:
1.直接與網店協商
(相關資料圖)
如果網店不搭理、推三阻四不解決,消費者應沉著應對,不應讓憤怒和咒罵沖昏了頭腦。即使明知與網店無法協商處理問題,也要為了收集維權證據(如聊天記錄、郵件、電話錄音等)而忍氣吞聲地與其溝通。
2.向網購平臺投訴維權
如果發現網店不愿意處理網購問題,果斷向網購平臺的投訴維權通道進行投訴維權。
3.向消協、工商投訴維權
如果無法通過網購平臺維權問題未得到解決,消費者可以選擇向消費者協會、工商等部門投訴維權。在投訴維權時,消費者可以優先到自己所在地的上述部門咨詢投訴,然后向網店所在地或網購平臺所在地投訴,可以撥打電話也可以上門投訴。
4.起訴維權
如果行使了上述維權方式,仍未見網店道歉或賠償,消費者應啟用訴訟策略。
二、找法網提醒,網購遇到消費欺詐賠償訴訟時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惡意欺詐消費者賠償需要“退一賠三,五百保底”,具體如下: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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