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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平安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該《條例》共9章66條,包括總則、工作體制、風險防控、重點防治、基層社會治理、數字平安建設、保障措施、考核與責任追究以及附則。在有關單行法律法規規定基礎上,明晰了各方責任,推動各方形成合力、構筑全社會共同做好平安建設新格局。
浙江歷來高度重視平安建設工作。自2004年部署建設平安浙江以來,浙江深入推進社會治理變革,全面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平臺建設,建立健全風險閉環管控的大平安機制,形成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政策、經驗和做法,平安建設走在全國前列。《條例》的出臺,正是對19年來平安浙江建設實踐經驗、做法的固化總結,在解決平安建設領域普遍性、綜合性問題,作出不少具有浙江特色的規定。
如《條例》將傳承和踐行“浦江經驗”上升為法規內容,在立法層面予以確認,并與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等一并列為平安建設的基本原則。這也是本次立法的一大創新和突出亮點之一。
在突出數字化改革賦能平安建設方面,《條例》要求,強化應用貫通和業務協同,推進平安建設跨場景重大應用建設;完善平安建設數據匯集共享機制,推動數據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有序流動;強化平安監測預警防控、社會治理一體化應用,推進省平安監測預警防控平臺建設;推動公共視頻監控與平安建設場景應用協同建設;發揮大數據在平安建設中的作用等等。
考核是平安浙江建設的重要抓手。近年來,我省制定和實施平安建設考核相關制度,在全國首創平安浙江指數體系。《條例》對此作了總結提煉,要求定期向社會公布平安浙江指數,強化平安浙江指數的實際運用;建立健全平安建設考核評價機制,優化考核評價標準和指標,強化考核評價結果運用等。此外,為了強化責任追究,《條例》明確了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平安建設職責的法律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還明確將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為平安浙江文化周。這意味著平安浙江不再只是一項系統工程,而是成為一種文化符號和特色標識,根植于廣大浙江人民心中。
“作為我省平安建設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地方性法規,條例以法治手段解決平安建設中存在的難點問題,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平安浙江建設,為高水平建設平安中國示范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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