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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7月10日消息(記者 林師堂)近日,三亞一車主徐先生向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熱線966123反映稱,他于7月1日將車輛送到三亞吉陽區一修車公司維修,發現維修單據內存在重復收費,質疑該修車公司存在重復收取車輛維修費用的現象,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重視。
原來,徐先生的車輛在今年7月初發生事故后交給三亞合創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維修,7月3日,他在取修車公司單據時收到2張維修單,顯示合計需要支付1萬多元維修費,仔細過目,他發現該修車店在7月2日和3日維修單據內存在重復收費。
三亞一車主提供修車公司重復收費的維修單據。(7月2日單據:冷卻液大瓶 金額91)記者 林師堂 攝
“冷卻液大瓶給我換了2次,每次都收取91元錢的費用,還有額外的工時費(更換冷卻液的費用),這根本不合理,該修車公司存在重復收費現象。”徐先生說,發現重復收取相關費用后,他到修車公司質疑為何收取2次冷卻液費用時,被修車公司相關人員告知,一次是事故維修更換冷卻液、一次是常規車輛保養更換冷卻液。徐先生對此質疑:是否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三亞一車主提供修車公司重復收費的維修單據。(7月3日單據:冷卻液大瓶 金額91)記者 林師堂 攝
針對此事,車主徐先生表示,他已向三亞有關部門反饋該現象。三亞市交通運輸局回應表示,7月5日已要求修理廠(修車公司)負責人與駕駛員徐先生聯系溝通,該店負責人對駕駛員徐先生反映的問題予以否認,協商未達成一致。
對于車主徐先生的質疑,三亞合創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一名服務經理現場回應稱,確有這樣一部車到店維修,第一次更換冷卻液是為了方便事故車輛維修,第二次更換冷卻液是車輛保養所需,“收費不沖突,無論之前(在車輛事故后)有沒有更換防凍液(冷卻液),在車輛保養時都會重新更換防凍液(冷卻液)。”該名服務經理說道。對于徐先生的質疑,他會和公司維修車輛人員再次進行核實處理,并再次和徐先生溝通協商該事宜,如徐先生認為修車公司存在重復收費的問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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